欢迎来到深圳通凯燃气有限公司
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
主页 > 文章中心 > 行业新闻 >

瓶装液化气的使用很重要

 

近年来,随着个人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繁荣,将员工的住宿场所和加工、生产、仓库、经营等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一体化场所越来越多,这些场所多为沿街店和三组场所。一般来说,这种场所叫九小场所,这种场所多为可燃物,住宿场所和加工、生产、仓库、经营等场所没有严格的防火隔离,消防设施不健全,消防安全意识淡薄,容易发生火灾事故。特别是瓶装液化气的使用,消防安全意识极为薄弱。今天小编来跟你说。

 


这些隐患很惊人
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,大容量储存。
钢瓶老化很多,超过了使用年限。
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使用液化石油气的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
(1)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机构提供的液化石油气,签订安全的燃气供应合同,每次燃气采购后留有燃气采购证明。严禁向无气体经营资格的单位或个人购买液化石油气。

 

(2)不得在高层建筑物、地下室、半地下室、通风不良场所储存或者使用液化石油气,不得直接储存和使用餐饮区或者气体加热食品。

 


(3)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专用,使用气瓶、备用气瓶和空瓶应分别放置或用防火墙隔离。

 


(4)液化石油气瓶和气体燃烧器具不得放在同一个房间里。放置钢瓶和使用气体的房间不得堆积易燃易爆物品、腐蚀性物品和明火。

 


(5)定期更换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和密封圈并留存记录,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年,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不得超过3年。

 


(6)贮存瓶的总重量超过100公斤(2瓶50公斤或以上)的,应设置专用气瓶;贮存瓶的总重量超过420公斤的,应设置在单独的建筑物内,与其他民用建筑物相隔不少於10米;气瓶的高度不得小於2.2米,不得设置加热气槽、泄漏或其他地下结构。